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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综合办公和科研电子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2024年综合办公和科研电子设备,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办公电子设备(使用各单位的预算经费)

以部门、二级学院为单位,对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附件1),填写《新乡学院综合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2),按《新乡学院经费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审批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科研电子设备(使用各申报人科研专项经费)

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附件1),填写《新乡学院科研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3),杜绝超标准、超量申报, 设备配备要落实到课题组使用人,科研项目负责人按《新乡学院经费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审批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特别提醒:

(一)请各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预算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中预留足额的经费,待采购完成后供货前及时支付。

(二)申报时间:202432617:00前,逾期没有申报的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视为没有设备采购需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及时汇总全校需求,报新乡市财政局审批。


   点:图书馆南楼725房间

人:冯文静、郭冠秀(国资处计划采购科)

联系电话:3683023



附件1:《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

                  附件2:新乡学院综合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

                  附件3:新乡学院科研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国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