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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第一、二餐厅油烟净化系统深度治理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新乡学院第一、二餐厅油烟净化系统深度治理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25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2026ZXXJ001

2、项目名称:新乡学院第一、二餐厅油烟净化系统深度治理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472000.00元

最高限价:472000.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元)

1

2026ZXXJ001

新乡学院第一、二餐厅油烟净化系统深度治理设备项目

472000.00

47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乡学院第一、二餐厅油烟净化系统深度治理设备项目采购UV光解除味设备18台及安装、后续服务。以达到环保标准。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日)内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4、信誉要求:

4.1询价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询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询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结论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应提供供应商及上述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打印件。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询价资格;

5、其他要求:

5.1参加该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30日~2026年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

3.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3.1现场获取询价文件,获取时需提交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套,加盖企业章。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获取申请将被拒绝,获取时需要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

3.2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574408699@qq.com,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供应商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递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企业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注意事项: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注:①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于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发送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进行审核,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审核延迟的视为获取不成功。

②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邮箱必须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邮箱保持一致,否则将被拒绝。

③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询价后,仍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25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邮箱:2574408699@qq.com,逾期发送或者未送至指定邮箱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为远程不见面,各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但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25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对获取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询价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询价会议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项目询价公告、成交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3.获取了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询价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新乡学院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373-3683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1号1号馆c座1207

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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