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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核磁共振谱仪(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学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乡学院核磁共振谱仪(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2017JK075)

二、采购人:新乡学院

三、招标内容:核磁共振谱仪(进口设备)。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351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或代理权。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3、公告期:自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6日止。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5日8:30 -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6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十、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学院

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373-368309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5738877730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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