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符合要求的招标采购项目立项申请,审核招标采购项目相关资料;

二、到新乡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住建局办理报批手续;

三、按照政府委托招标规定程序,做好委托招标采购项目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项目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货单位进行选定;

五、负责招标文件编制的组织、审核和监督,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负责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工作;

七、规范招标活动的廉政准入机制;

八、负责招标工作文件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九、负责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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