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处室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检查落实工作。
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经费管理工作。
三、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报告,负责国资处会议纪要、年鉴和大事记工作。
四、负责国资处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督促催办工作。
五、负责组织国资处内部及学校相关单位关于国资管理
及招投标的业务、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组织。
六、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人员考勤、印章管理、办公用品购置、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校内外的宣传报道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