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负责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等工作。

三、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台账管理,包括土地、公用房屋、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校具、图书、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建卡、建账等工作;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配、报损、报废等申报和审批手续。

四、负责组织全校仪器设备的配置、论证、采购、合同编制、验收等工作;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划分、审批等工作。

五、负责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负责进口国(境)外仪器设备的免税、年检等手续办理工作。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及实施动态监控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向学校、教育部、省教育厅及上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送国有资产的数据报表工作。

、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政廉洁教育等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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