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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建设评审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9月29日发布的“《新乡学院招标采购工作采购人代表管理与选用办法(试行)》开始实施的通知”,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采购人代表的项目,为使采购人代表全面了解项目情况,评审出符合学校实际需要又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项目部门须在开标前为采购人代表准备书面情况说明,说明涵盖项目背景、建设用途、目的、 建设要求等情况。材料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能存在对投标供应商的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载明范围。书面情况说明经项目单位签字盖章后开标前一天送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便采购人代表在评审前了解项目情况和项目部门需求。

招标科:0373-368310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 年 10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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