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新乡学院招标采购工作采购人代表管理与选用办法(试行)》已于2026年7月11日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先后开展了建库准备、人员培训、政策辅导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且在9月23日、9月24日两个开标的项目进行了试行,总体效果良好。
经我处研究并请示领导同意,自2026年10月1日起,从我校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开始,采购人代表的选用逐步按《新乡学院招标采购工作采购人代表管理与选用办法(试行)》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