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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闲置资产排查及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持续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价值,进一步规范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秩序,依据《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闲置资产全面排查、集中移交与统一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排查覆盖全校所有党政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及附属机构。重点对长期闲置、未投入使用、已报废停用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各类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务必统筹安排、亲自推进排查工作,做到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严守流程,按期完成移交。各部门须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相关流程开展自查梳理,必须在2025年3月3日之前按时完成闲置资产登记与移交工作。

(三)统一管理,所有排查出的闲置资产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收回,交由学校公物仓管理平台进行集中规范处置。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擅自拆解、变卖、调换闲置资产,或将公有资产私自占用。

三、咨询联系方式

排查、登记及资产移交期间,如有政策、流程相关疑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3683523 办公地点:图书馆南楼 725 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新乡学院闲置资产排查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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