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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处置的通知》和《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6年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废范围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技术性能落后因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技术鉴定确认需要淘汰的固定资产;

3.严重损坏因长期使用或意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

4.无法使用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且无改造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报废申请流程

1.各部门(学院)组织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拟报废资产清单。填写《新乡学院申请报废资产审批表》,并附资产明细、购置时间、资产照片、损坏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类)和后勤管理处(家具类)。

2.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必要时组织现场查验或技术鉴定,形成审核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3.根据实际情况,对待报废资产进行集中回收处置。

二、报废工作要求

1.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报废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报废申报工作,确保应报尽报、不漏不错。

2.各部门(学院)要确保申请报废的资产数据信息与实物一一对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处置;电子类设备需提前清除敏感数据,涉密设备按保密规定申报后单独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拆卸零配件。

2.请各部门(学院)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报废申请分别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逾期没有提交申请的视为本年度无报废资产需求。

联系 人:李 悦 唐启桂 (国有资产管理处 3683523)

吴光辉 刘伟彦(后勤管理处 3682026)

地 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南楼725房间)

后勤管理处(学生第二餐厅402房间 )

附件:《新乡学院申请报废资产审批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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