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确保采购项目实施质量,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拟与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履约第三方验收机构开展工作合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作范围
负责为学校提供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验收服务,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验收报告。
二、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 证书。
4.须至少具备2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类检测验收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或委托协议。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合作单位,不得报名参与。
三、合作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领取合作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xxxyzcglk@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公司获取仪器设备类第三方验收机构合作文件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后发送合作文件至公司邮箱。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68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