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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现将做好我校招标采购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申报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

  为了统筹推进2025年的招标采购项目,增强采购计划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启动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和学院要结合实际需求,根据资产配置计划,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招标采购项目编制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并填写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统计表》

  预算在6万元及以上,确定在2025年实施的、且已落实资金达到招标采购条件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招标采购计划编制应结合实际需求,科学合理,避免盲目申报和重复购置。未列入计划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统计表》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扫描发至邮箱:xxxygzczbb@163.com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3683105   孔老师

  二、严格遵守招标采购时间节点

  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规和新乡市财政局工作要求,各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定的时间节点期限要求

  1.意向公开

  意向公开时间,不少于30天。

  注意:项目名称必须确定好,后期不得变更。

  2.签订合同

  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期将逐步实现在线签订合同。

  3.合同备案及公告

  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在线合同备案+公告。

  注意:合同签订当日,到国资处招标科进行合同备案。

  4.发布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后,1个工作日内在线发布验收报告。

  注意:验收当日,到国资处招标科进行验收备案。

  5.资金支付

  开具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注意:项目使用单位在验收阶段,要同步沟通学校财务处,做好支付准备工作。确保开具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资金。

  6.项目手续要齐全

  需要评审的工程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必须评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新乡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各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凡超过法定时间的,财政局将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谋划招标采购项目提前做好采购一公里准备工作避免时间紧催促招标进程,致使项目执行仓促,风险增加,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的专项资金项目,各单位要根据项目的预算额度情况,预留足够的采购时间,若因申报项目不及时导致专项资金被收回责任由项目使用部门自负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1



      附件:

      附件1 采购须知

      附件2 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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