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现将做好我校招标采购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申报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
为了统筹推进2025年的招标采购项目,增强采购计划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启动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和学院要结合实际需求,根据资产配置计划,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制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并填写《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统计表》:
预算在6万元及以上,确定在2025年实施的、且已落实资金并达到招标采购条件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招标采购计划编制应结合实际需求,科学合理,避免盲目申报和重复购置。未列入计划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统计表》经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xxxygzczbb@163.com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3683105 孔老师
二、严格遵守招标采购时间节点
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规和新乡市财政局工作要求,各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定的时间节点及期限要求:
1.意向公开
意向公开时间,不少于30天。
注意:项目名称必须确定好,后期不得变更。
2.签订合同
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期将逐步实现在线签订合同。
3.合同备案及公告
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在线合同备案+公告。
注意:合同签订当日,到国资处招标科进行合同备案。
4.发布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后,1个工作日内在线发布验收报告。
注意:验收当日,到国资处招标科进行验收备案。
5.资金支付
开具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注意:项目使用单位在验收阶段,要同步沟通学校财务处,做好支付准备工作。确保开具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资金。
6.项目手续要齐全
需要评审的工程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必须评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新乡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各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凡超过法定时间的,财政局将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谋划招标采购项目,提前做好采购前“一公里”的准备工作,避免因“时间紧”催促招标进程,致使项目执行仓促,风险增加,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对有使用期限的专项资金项目,各单位要根据项目的预算额度情况,预留足够的采购时间,若因申报项目不及时导致专项资金被收回的,责任由项目使用部门自负。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 采购须知
附件2 2025年招标采购计划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