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处务会研究,报校领导同意,决定启动2023年综合办公和科研电子设备申报工作,请按实际需求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办公电子设备(使用各单位的预算经费)
以部门、二级学院为单位,对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附件1),填写《新乡学院综合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2),按《新乡学院经费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审批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科研电子设备(使用各申报人科研专项经费)
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附件1),填写《新乡学院科研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3),杜绝超标准、超量申报, 设备配备要落实到课题组使用人,科研项目负责人按《新乡学院经费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审批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特别提醒:
(一)请各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预算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中预留足额的经费,待采购完成后供货前及时支付。
(二)申报时间:2023年5月26日11:00前,逾期没有申报的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视为2023年度没有设备采购需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及时汇总全校需求,报新乡市财政局审批。
地 点:图书馆南楼725房间
联 系 人:冯文静、索大军(国资处计划采购科)
联系电话:368302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
附件2:新乡学院综合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
附件3:新乡学院科研电子设备采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