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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乡学院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中期项目库(2023-202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科学谋划学校建设发展,合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乡学院政府采购中期项目库(2023-2025)建设方案》(新院政办[2022]34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政府采购中期项目库(2023-2025)建设工作,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科专业建设需求,科学谋划,认真考察论证后申报新乡学院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中期项目库(2023-2025)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类别与主要内容

货物类:各类仪器设备、教科研平台、办公设备、软件系统、信息化平台。

(二)项目申报范围

2022年经学校研究审批立项但年底前不能实现招标的拟建项目、2023-2025年拟建设的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

1.部门(项目)经费资金。即各部门经费或用于购置科研设备的经费,申报时须注明经费(项目)名称和项目号。

2.学校专项经费资金。即学校每年财务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经费资金。

3.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专项资金、省属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

4.专项债券资金。即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5.其他资金。如接受社会投资、捐赠等资金。

二、说明

(一)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谋划三年建设项目,按照“基础教学急需、实习实训急需、专业尤其是新专业建设急需、公共服务优先”等原则,在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的基础上,精选项目,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

(二)2022年经学校研究审批立项但年底前不能实现招标的拟建项目,应重新入库,并注明项目进度详情。

(三)所有2023年拟建项目,都需编制提交2023年拟建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专家论证结果、学校研究结果及立项审批手续、可行性报告、货物技术参数表及详细的项目预算等)。2023年建设项目务必做到论证充分、申报资料完整详实,相关技术参数具体合理,可招标、可实施,并要合理、准确预计2023年资金支付金额。支撑材料不齐全的,原则上不得列为2023年拟建项目

(四)学校将根据发展需要及财力状况,从项目库论证、遴选建设项目,并纳入2023年度财务预算。原则上不入库的项目不安排经费预算。

(五)清理现有已入库项目。对已入库的(2022-2024)项目进行梳理,对以下二类项目进行“终止”标记:一是项目已不再实施的或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二是项目建设内容或预算构成发生重大改变,以及需变更资金预算额度的项目,不再继续保留,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

(六)中期项目库建设是每年都要进行的一项日常工作,所报数据是学校编制部门下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部门应提前谋划,科学编制,为项目推进留足提前量。

三、材料提交

(一)梳理原已入库项目

1.2021年新申请第一批政府专项债项目

根据轻重缓急填写附件1。

2.2021年新申请第二批政府专项债项目、2022年中期项目

对以下二类项目进行“终止”标记:一是项目已不再实施的或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二是项目建设内容或预算构成发生重大改变,以及需变更资金预算额度的项目,不再继续保留,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

仍需建设的项目根据轻重缓急填写附件1,其中纳入2023年建设的,须填写附件2、3

(二)申报新项目

各二级学院、部门按照“基础教学急需、实习实训急需、专业建设急需、公共服务优先”等原则,在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的基础上,精选准备申报新项目,根据轻重缓急填写附件1,其中纳入2023年建设的,须填写附件2、3。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一份,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00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新图书馆南楼725室),电子版发邮箱gzcxmsb@163.com。

人:冯文静 索大军

联系电话:368302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1:新乡学院2023-2025拟政府采购建项目汇总表

附件2:新乡学院2023年拟建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书

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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