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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机构调整、人员岗位变动资产交接调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确保在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过程中,顺利完成资产有序交接和调拨,实现资产账目和实物对应准确无误,根据《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院政字〔2019〕22号)、《新乡学院干部工作变动交接暂行办法(试行)》(院组字〔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交接调拨内容

(一)机构调整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的名下资产。

(二)工作岗位变动的个人的名下资产。

二、交接调拨原则

(一)机构调整发生资产变动时,按照学校整体规划,由原单位和新单位负责人协商资产划分工作,并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二)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产调配并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三、工作流程

(一)机构合并单位资产交接调拨工作流程

1.由合并后新单位负责人指定并任命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并填写《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1)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备案;

2.由新单位负责人确定本单位所设置组织结构,并填写本单位组织结构示意图(附件2)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3.新单位资产管理员打印合并前原单位资产台账(或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按照本单位组织结构划分资产归属,核对账目与实物,并按需如实填写《新乡学院仪器设备调剂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4.账目核对清楚后,填写《新乡学院机构调整资产交接情况说明表》(附件4)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如存在资产盘亏或盘盈,需附说明材料。

(二)机构拆分单位资产交接调拨工作流程

1.由拆分后新单位负责人分别指定并任命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并填写《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1)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备案;

2.由新单位负责人确定本单位所设置组织结构,并填写本单位组织结构示意图(附件2)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3.新单位资产管理员打印拆分前原单位资产台账(或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按照本单位组织结构划分资产归属,核对账目与实物,并按需如实填写《新乡学院仪器设备调剂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4.账目核对清楚后,填写《新乡学院机构调整资产交接情况说明表》(附件4)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如存在资产盘亏或盘盈,需附说明材料。

(三)机构新增单位资产交接调拨工作流程

1.由新增单位负责人分别指定并任命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并填写《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1)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备案;

2.由新增单位负责人确定本单位所设置组织结构,并填写本单位组织结构示意图(附件2)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3.新增单位资产管理员确认本部门资产来源,并按需如实填写《新乡学院仪器设备调剂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如无可忽略。

4.账目核对清楚后,填写《新乡学院机构调整资产交接情况说明表》(附件4)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如无可忽略。

(四)机构撤销单位资产交接调拨工作流程

撤销前原单位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打印原单位资产台账(或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核对账目与实物,并按资产去向如实填写《新乡学院仪器设备调剂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人员岗位变动单位资产交接调拨工作流程

1.干部工作变动离开时,原单位办公家具一并交给原单位。

2.新任干部到任后,办公家具由各单位在现有的办公场所和现有条件下自行调配使用。

3.电脑和小型打印机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带入新工作岗位的资产,经原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3日-10月9日各单位确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和组织机构,递交《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1)和本单位组织机构示意图(附件2)。

(二)10月10日-10月25日各单位打印资产台账(或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按照本单位组织结构划分资产归属,核对账目与实物,并按需如实填写《新乡学院仪器设备调剂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本单位资产盈亏情况填写《新乡学院机构调整资产交接情况说明表》(附件4)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10月26日-11月15日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所接收资料进行调账。

五、异常处理

(一)部分单位存在已通过校级验收但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政府采购项目,此类设备账目以项目合同中设备清单为准。

(二)部分已撤销机构原负责人离退休的,需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原机构所辖资产调至现使用单位或移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仓库。

(三)交接过程中,如发现本单位资产盘亏或盘盈的,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递交书面说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和相关说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并填写《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1)签字盖章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备案。

(二)资产调入调出单位要及时安排好此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要积极配合,如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以后若出现名下资产丢失或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三)机构调整或人员岗位变动形成的闲置资产,请各单位负责人安排资产管理员及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进行校内统筹调配,调剂工作完成前仍由原使用单位存放保管。

(四)各单位请注意保留本部门调整前及调整后的资产台账存档。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亚君  张杰会

电话:0373-368352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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