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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门 :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201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做好充分的准备,决定对全院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一、自查——5月9日至5月15日
(1)以帐对物;登陆“仪器设备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本部门《设备分户帐》,对照实物进行核对,并按实际情况对《设备分户帐》有问题部分进行注明,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填写《仪器设备清查核对增减变动统计表》。
(2)以物对帐:没有列入设备帐的设备,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的仪器设备均应登记入账,并填写《仪器设备清查核对增减变动统计表》。
要求在以帐对物、以物对帐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清查核对增减变动统计表》并与分户帐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设备处,对于没有按时上报的单位给于通报批评。
二、普查——5月15日至31日
设备处组织人员对全校设备进行普查(各部门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三、反馈信息调整帐目——6月4日至8日
设备处将清查结果反馈到各部门,并按清查结果调整帐目,使物、帐一一对应。
 
联系人:老师 王老师 刘老师   电话:3683523
说明:此通知在5月8号下午的仪器设备及实验室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培训会上已发给到场的所有单位,没有参加会议的部门,看到通知后抓紧时间进行准备。
 
设备处  
20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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