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决定对各实验室标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运行资料等进行统一制订,各院系需在28日下午5点前把本部门的以下内容需求量上报设备处(邮箱:xxxysbcgl@163.com)。上报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牌框(个数)
1. 实验室或实验室中心(每室5个牌框)
2. 实验室分室(每室2~3个牌框)
二、实验室运行资料(二年使用量)
1. 各实验分室的使用记录
2.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3. 大型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使用记录
4. 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5. 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日志
三、实验室标牌(需求量)
1. 实验室或实验中心的标牌
2. 实验分室、器材库、药品库等的小标牌
设 备 处
2013 .3.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