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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院校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填写规范说明

发布时间:2013-05-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各院系、部门的申报材料中,所有涉及日期时间的地方都要相应的改为2013、2014、2015或者2013~2015年。

2、申报材料中所有涉及金额和数字的部分,注意看数量单位(例:申报金额单位大多是:万元),确保所有申报数字准确,不要出任何失误。

3、申报材料中项目申请书一项,项目简介必须要填写完整(500字左右),每个项目都要有独立的项目申请书。

4、在2013~2015年项目总规划中:

(1)各建设项目规划,要写的详实完整有说服性。

(2)附件1可不填,由设备处会同科研处统一填写。

(3)附件2必填(2013~2015年)。

(4)附件3-1~3-6,根据各部门申报建设的项目类型来选择其中的几种来填写。(例:院系的实验教学中心只填写附件3-3 教学实验平台的项目计划表 即可)

(5)附件3-1~3-6,内容中环境改造、装修的预算不要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6)附件3-1~3-6,每项设备/支出的“规格型号”一项要写全,品牌和型号都要有,无品牌型号的要写上主要参数,价格要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得出,不能凭空捏造。

(7)附件3-1~3-6,表中每项设备/支出的单价、数量、小计、总计等的数额要填写和计算精确,不能出任何填写和计算上的失误。

(8)附件4-1(条件现状)、4-2(建设目标)必填。

5、每个项目的支撑材料尽量齐备(非必需,尽量有):

(1)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员组织结构表,主要负责人员介绍及其科研成果介绍尽量齐,不需要复印件。

(2)已有一定基础的实验中心,之前的科研成果尽量有,作为支撑材料。

6、各院系、部门申报材料时,电子稿需要Word文档和Excel文档都要报送(使用Word 2003和Excel 2003版本)。(邮箱:xxxysbczb@163.com,电话:3683023  3683523,找 冯老师,刘老师)。

各院系申报材料务必修改完整、齐备后,在2013年5月20日,下午6:00之前,将纸质稿盖章签字后递交设备处,电子稿一并发上述通知邮箱,逾期不候。

  

设备处、科研处

20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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