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教办高【2015】25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我校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该统计工作基础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实验室信息报送方式及步骤 方式一:通过学校已有的实验室管理软件《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输入原始数据检测生成汇总表。 1、登录(网址 http://211.84.165.201:8080/lab/)(或者通过设备处主页相关链接进入)。 2、在“基础信息”项添加本院系所开实验课程并完善原有实验项目等相关信息。 3、待“基础信息”全部完善后,再进行如下本学年的信息录入。 本学年输入数据说明如下: ⑴ 信息录入―本学年信息录入―实验室人员―添加或修改/删除 ⑵ 信息录入―本学年信息录入―实验项目―添加或修改/删除 ⑶ 信息录入―本学年信息录入―实验室情况―添加或修改/删除 ⑷ 信息录入―本学年信息录入―经费情况―添加或修改/删除 方式二:下载相关附表直接填写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设备处。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8个报表(附件一),其中基础报表(简称基表)7个,综合报表(简称综表)1个,统计时间按2014/2015学年度( 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进行统计。各院系需报送以下四个基表(见附件一): 1. 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2.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3.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4.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二)、为完善“高校实验项目与人员管理系统”原始数据库,各院系还需报送以下基础数据信息表(见附件二): 1. A1实验项目库 2. A2人员库 3. A6课程名称库 三、报送时间 为便于各院系对统计数据检测与修改汇总,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系在9月1日前通过网络版项目软件上传各项数据或将统计初稿发至设备处邮箱xxxysbcg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