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387号)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安全活动安排,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防火、防爆、防漏、防辐射、防腐以及水、电、气的安全使用,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安全漏洞,防范于未然。
二、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危险源的监管,严格值班、登记、保管制度和单独存放、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强化领用、交接、运送、使用、退还、三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严防丢失、被盗,确保安全使用与合法使用。
三、请各院、系将自查自纠结果进行小结,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5年9月8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xxxysbcgl@163.com。
四、近期我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介时如果没有上报自查报告,我们将视为没有开展自查活动,并将结果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五、时间安排:
院系自查时间:8月19日至9月7日
联系人:王亚君 刘涛
联系电话:3683523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