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2015年项目计划执行安排
2015年9月6日接省财政厅通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2015年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已划拨到位,我校今年的专项建设资金为1300万元。具体项目及涉及到的院系部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院系 |
负责人 |
资金 (万元) |
1 |
材料成型与自动控制教学实验平台项目 |
材料制备与成形实验室项目(240万) |
机电工程学院 |
李文星 |
322 |
材料性能检测实验室项目(82万) |
自动控制实验实训中心项目(128万)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程素君 |
128 |
2 |
艺术教育教学实践中心 |
影视动画教学实验平台 |
艺术学院 |
耿聪 |
265 |
全媒体创意实践平台 |
新闻传播学院 |
祁晓霞 |
135 |
3 |
外语实践与认知实验中心 |
英语写作实验室项目 |
外国语学院 |
刘守平 |
70 |
语言认知实验室项目 |
教育科学系 |
杜丽娟 |
130 |
4 |
纳米碳材料复合技术与工艺研究中心 |
纳米碳材料复合技术与工艺研究中心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陈改荣 |
250 |
共计 |
1300 |
一、请各院系负责人抓紧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制定出采购计划及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要求按照国资处提供的技术参数表填报,原则上与项目原申请时上报设备及资金分配不得有大的改动。
二、时间阶段安排如下:
1、 9月9日-9月25日为市场考察、设备选型阶段。各院系应充分调查市场情况,特别是大型非通用设备。为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各设备选型参数制定应至少满足三个品牌以上。市场考察时由各院系组织,结合国资处及学校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
2、 9月28日-9月30日由各院系制定出立项审批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市场调查报告(参与调查人员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国资处。
3、 10月8日-10月16日由国资处集中上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通过,办理校内审批手续。
4、 10月19日-10月23日由国资处结合各院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审核修改详细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5、 10月26日-10月30日由国资处将校内通过的最终材料报至招标办,递交新乡市财政局审批。
6、 11月-2016年元月进入政府采购各项程序,国资处结合院系、配合招标办处理各项事宜,推进招投标进程。
附件:项目参数表格式.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3683023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