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
月7
日
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了关于锅炉房报废资产再利用的协调会。教务处、后勤处、化学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首先,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锅炉房报废资产处置程序、法律法规、资产再利用进行说明。后勤管理处介绍了锅炉房报废资产的现状。教务处对资产的再利用提出了明确设计要求。参会的各院系负责人结合各自专业特色、办学要求对锅炉房报废资产和场地的再利用发表了各自的想法。最后,各部门又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综合各部门意见,会议形成如下建议:
1、尽快确定老锅炉等报废设备的再利用方案,不能影响新锅炉的进场施工。
2、在改造过程中,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不流失。确无利用价值的设备,要妥善保管,集中处置。
3、各部门多沟通、多协商,深入调研、科学决策,全面谋划报废资产的有效利用。
4、在锅炉拆除和锅炉房改建过程中,科学施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