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政字【2015】83号文件,我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各单位对其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工作职责是登记国有资产明细账薄,提出国有资产变动、处置申请等。请各单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员的条件选派合适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一、国有资产管理员的条件
1、热爱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
2、 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经过培训能熟练掌握高校资产管理平台软件的操作;
3、学校正式在编人员,且一定时间内工作相对稳定。
二、材料报送时
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5号前将《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同时发至guozichu@xxu.edu.cn
三、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员一经确定不得自行更换,如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填写《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变更审批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审核后,办理交接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