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我校在A05报告厅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副校长陈业宏出席会议,全校各单位负责人和国有资产管理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李平安主持。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李平安宣读了《关于成立新乡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白涛宣读了《新乡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和《新乡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组任务分解》,对我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副校长陈业宏首先传达了党委书记丁庭选和校长刘兴友针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丁书记指示:一要高度重视,吃透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二要落实责任,分工合作,沟通协调。三要精细管理,强化责任,责任落实到小组,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四要严明纪律,确保成效。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刘校长提了两点要求: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要点,注重清查工作实效。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及培训工作,要积极协调、各资产归口部门、相关单位之间的协同关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副校长陈业宏要求参会人员会后要认真领会、传达丁书记和刘校长的指示精神。并就如何开展好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处是总牵头,要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好清查工作。二是九个工作组是分牵头,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和清查程序,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步步到位。三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四是资产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国有资产管理处郭学梅科长就资产清查需要填报的表格进行讲解说明,对清查过程中具体工作方法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