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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报废资产处置竞买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5]83号)及《新乡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5]81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新乡市财政局(新财资[2015]31号)文件的批复,依规对我校三台报废锅炉进行公开竞买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项目:3台报废锅炉(含部分辅机)

1、东生活区锅炉:DZL2-1.0

2、文化路校区锅炉:DZL4.2-1.0/95/70-AII

3、平原路校区锅炉:DZ2.8-0.7/95/70

以上项目已注明型号,不再统一安排现场查看。

二、竞买时间: 201698下午4:00

三、竞买谈判地点:新乡学院A14号楼三层国资处会议室

四、竞买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96- 9 月8 (上午8:30-10:30 下午3:00-5:00

报名截止时间:98日上午10:30分,届时拒收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新乡学院A14号楼三层国有资产管理处

3、联系电话:3683523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前期曾经在我单位合作过程中,因串标造成流标或中标后不能履约的公司或委托人,已被我单位列入黑名单,不接受其报名。

(二)成交原则:

1、三台锅炉打包竞买,保底价壹万贰仟元整。

2、低于保底价,本次竞买流标。

3、经评委集体拆封报价后,报价均不相同的,由评委小组由高到低排序,宣布最高价中标。最高报价相同的,由评委根据资格审查和抽签决定顺序。

4、竞买成功的公司由评委小组在评标现场宣布结果,并电话通知中标公司。

5、中标者需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拍卖物的拆卸费、运输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均有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竞买单位均视同默认本公告的内容无异议。凡中标不履行的公司及违约人将永久不得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

2、报价表密封要求:密封袋上加盖骑缝章,并注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报价表见附件。

附件:报价表

国有资产资产处

2016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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