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乡学院关于做好国有资产月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新乡市两级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2019年2月14日新乡市财政局组织的相关会议上的具体工作安排,要求各单位于每月9日前完成上月国有资产月报数据采集,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报送新乡市财政局并提供相关材料。按照月报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我校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小组

组  长:陈业宏

副组长:李平安

成  员:冯延龙 史 瑛 张玉芳 娄季春 陈 健 李喜仁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白  涛

办公室成员:刘  涛 张武强 吕海湾 陈改茶 刘伟彦

贺  雪 熊小红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传达和贯彻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相关政策、文件、制度。

2.动态了解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3.负责对资产月报数据的审核。

4.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资产月报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关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1.每月1日起至5日止,各资产管理归口部门与财务处进行上月新增资产及在建工程等数据核对。

2.核对完成无误后,各资产管理归口部门将以上数据每月6日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审核。

3.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汇总完成后各项报表与财务处再次核对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要求各归口部门高度重视资产月报工作(该项工作完成与否直接影响到市财政局对我校今后资产采购等工作的审批),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作为资产月报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密切协作,完善工作流程。资产月报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账目体现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情况,对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要求高,需要各资产归口部门、财务处以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纠错,确保按时保质报送资产月报。

3.加强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强化动态监管,对重大数据变动,及时调查,做好相关材料提供至市财政局。

4.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所报信息是否涉密进行确定,凡认定为涉密的信息,不得通过网上报送,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

 

 

                                  2019年4月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sheb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