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召集工会、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对市财政局审批过的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本次报废资产处置,严格按照《新乡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和《报废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规定的处置流程进行,圆满完成了处置工作,处置资金按规定全额上缴指定账户。
今后我处将继续加快推进报废资产处置力度,探索先进、规范的报废资产处置模式,使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