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国资处起草了本办法。请各部门进行审阅,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注:请各部门将修改意见汇总后,12月31日上午12点前,加盖部门公章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如不按时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邮箱:xxxysbzb@163.com。
联系电话:368302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