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确保在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过程中,顺利完成资产有序交接和调拨,实现资产账目和实物对应准确无误,根据《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院政字〔2019〕22 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调拨内容
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名下资产。
二、交接调拨原则
1.机构调整发生资产变动时,经原单位和新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写《新乡学院机构调整资产交接情况说明表》(附件1),并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2.干部工作变动离开时,根据《新乡学院干部工作变动交接暂行办法(试行)》(院组字〔2020〕6号)文件精神,原单位办公家具一并交给原单位,新任干部到任后,办公家具由各单位在现有的办公场所和现有条件下自行调配使用。电脑和小型打印机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
3.带入新工作岗位的资产,经原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写《新乡学院仪器设备调剂申请表》(附件2),并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三、工作要求和相关说明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请新建单位尽快确定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
2.资产调入调出单位要及时安排好此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要积极配合,如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以后若出现名下资产丢失或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3.机构调整或人员岗位变动形成的闲置资产,请各单位负责人安排资产管理员及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进行校内统筹调配,调剂工作完成前仍由原使用单位存放保管。
4.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亚君 张杰会
电 话:0373-368352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