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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协调会

发布时间:2021-03-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政府采购合同及时支付,3月3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928会议室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协调会,校长刘兴友、副校长张丽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期刊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等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张丽伟主持。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陈国胜首先传达了《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4个文件,并对我校相关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就文件落实提出了总体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王淑桃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调查表等做了详细解读。财务处处长姚进才传达了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的具体要求。

会上,校长刘兴友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要注重管理服务、工作态度、方式方法等方面,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二要全力配合做好调查、回访等相关工作。要认真学习文件,仔细梳理合同,跟各相关方进行有效、良好的沟通,建立项目负责制,落实对项目全过程管理。三要积极适应新要求,主动做好各项工作。项目负责部门要认真学习新要求,主动适应新要求,前期工作要做细,合同签订要合理,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所有准备工作要做到前面,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四要加大工作的执行力,注重结果的使用。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端正工作态度,加强督促检查,注重执行过程,落实工作结果。

最后,副校长张丽伟总结发言,希望各部门认真落实刘校长讲话精神,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与供应商充分沟通,共同开展工作。二是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各项材料。三是对于出现问题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为新乡市争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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